信友队论坛章程
目录
总则
第一条
- 信友队论坛是一个用于交流在信息学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取得的收获的线上平台
第二条
- 信友队论坛坚持平等和谐、交流互助、公正公开、开放包容的根本方针
第三条
- 信友队论坛致力于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致力于提供方便好用的交流平台,致力于保证公开公正的管理模式
分则
信友队论坛的用户
第一条
- 信友队论坛的用户是指在信友队论坛上拥有账户的人
第二条
- 信友队论坛的用户根据他们对本论坛不同的贡献程度被分为新用户、基本用户、成员、活跃用户和领导者五个信任级别
第三条
- 信友队论坛的新用户是指满足了在论坛上刚刚创建账号且活跃度过低的要求的论坛用户,他们在发送个人消息、回复主题、举报、引用附件、引用超链接、提及用户、发布主题、发布帖子、编辑自己帖子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
第四条
- 信友队论坛的基本用户是指满足了:
- 至少输入5个主题;
- 阅读至少30个帖子;
- 总共花10分钟阅读帖子的要求的论坛用户;
- 他们可以使用所有论坛的核心功能;
- 包括解锁了上传附件或图片;
- 开启免打扰编辑Wiki帖子等功能;
第五条
- 信友队论坛的成员是指满足了累计访问15天;
- 至少点了一个赞;
- 收到至少一个赞;
- 回复至少3个主题;
- 发布至少20个主题;
- 阅读至少100个帖子;
- 阅读时间达到60分钟的要求的论坛用户;
- 他们可以邀请他人加入主题;
- 扩大点赞;
- 编辑和举报的限制;
- 延长帖子编辑的最后时间;
第六条
- 信友队论坛的活跃用户是指满足了在过去的100天内;
- 至少访问了50天;
- 回复至少10个主题;
- 在过去100天内创建的主题中;
- 必须查看了25%(上限为 500);
- 在过去100天内创建的帖子中;
- 阅读量必须达到25%(上限为 20k);
- 必须收到20个赞;送出30个赞;
- 收到的垃圾内容或冒犯性举报内容不得超过5个;
- 在过去6个月内不得被暂停或禁言的要求的论坛用户;
- 他们可以重新分类和重命名主题;
- 访问仅对信任级别3及更高级别的用户可见的安全类别;
- 跟踪他们的所有链接;
- 对新用户发布的帖子进行举报的活跃用户会使该帖直接隐藏;
- 如果活跃用户举报的新用户用户帖子足够多样化;
- 则会自动将用户禁言并隐藏其所有帖子;
- 将自己的帖子设为 wiki;
- 扩大点赞;
- 编辑和举报的限制;
第七条
- 信友队论坛的领导者只能由信友队的老师、论坛常务管理委员会成员论坛管理条例修订小组主笔担任,无法自动升级
第八条
- 信友队论坛的每一位用户都有平等权。论坛尊重和保护每一位成员的人格尊严
第九条
- 信友队论坛的用户有言论自由。每一句合规言论都收到论坛保护
第十条
- 信友队论坛的用户的劳动及学术成果不受侵犯。任何其他用户都无权在没有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引用,窃用他人成果
第十一条
- 信友队论坛的用户拥有举报权。可以通过论坛的举报功能(基本用户以上解锁),或向论坛常务管理委员会成员发送私信举报
第十二条
- 信友队论坛的用户在使用论坛时应时刻遵守本章程和其他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十三条
- 信友队论坛的用户在行使自身权利时,应注意不损害其他用户的合规权益
信友队论坛的组织
第十四条
- 信友队论坛设置论坛常务管理委员会和论坛管理条例修订小组两个管理组织来管理论坛的各项事务
第十五条
- 论坛常务管理委员会是处理论坛日常事务、维护论坛运行秩序、保证章程和条例有效实施的重要组织
第十六条
- 论坛常务管理委员会由一名常务委员长和四名常务委员组成
第十七条
- 论坛常务管理委员会的常务委员除了由论坛管理条例修订小组指派一名全权代表担任外,其余均由论坛用户自荐,常务委员长选批后上任;常务委员长由信友队老师担任
第十八条
- 每一期论坛常务管理委员会的任期是三个月,每年的三月末、六月末、九月末和十二月末都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一期论坛常务管理委员会
第十九条
- 论坛常务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有处分权。即在标明原因的情况下,有权删除、举报不合规的帖子、话题,禁言、封禁违规用户
第二十条
- 论坛常务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有受理举报权。即有权将合理的举报通过,将恶意举报打回
第二十一条
- 论坛常务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有授予荣誉权。即有权按规定授予用户勋章、头衔等荣誉
第二十二条
- 论坛管理条例修订小组是论坛所有规定的专责立改废机构,是保证论坛秩序的根本组织
第二十三条
- 论坛管理条例修订小组由一名主笔和三名辅笔组成
第二十四条
- 论坛管理条例修订小组内部人人事变动均由主笔负责
第二十五条
- 论坛管理条例修订小组的主笔是修订小组的全权代表。代表整个小组公布条例,发布公告,召开会议。
第二十六条
- 论坛管理条例修订小组的辅笔负责调查各项条例的漏洞或缺点、向主笔反馈问题并提供帮助
第二十七条
- 论坛管理条例修订小组是唯一具有论坛立规权的组织,所有标有“论坛管理条例修订小组”标签的帖子都可以作为评判用户行为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 论坛管理条例修订小组依据信友队论坛章程行使条例修改权,对论坛中的任意过气的、不再合理的、有问题的规定进行处分。辅笔可以通过主笔间接行使修改权,主笔有权直接行使修改权
附则
本章程的制定权
第一条
- 本章程由论坛管理条例修订小组进行制定,只有小组成员全票通过才可以正式发布执行。在论坛管理条例修订小组无法正常执行职能时由论坛常务管理委员会代替通过,需要委员会成员有半数以上的人赞成才可以正式发布执行
本章程的修改权
第二条
- 本章程由论坛管理条例修订小组的主笔发起的修章会议所决定的内容进行修改。修章会议要求论坛管理条例修订小组的全体成员和论坛常务管理委员会的除主笔外的至少一名代表参加。在会议上需有超过一半以上的人通过修改决议后才可以修改本章程,在修改后需标明修改日期
本章程的解释权
第三条
- 本章程的一般解释权归论坛常务管理委员会所有,但用户可以选择上诉至论坛管理条例修订小组进行二诉,此时小组必须至少有一名成员对有争议的帖子进行详细解释,最终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论坛管理条例修订小组的主笔所有